协助局长分管:国库处。分管:办公室、干部人事处、教科文处、农业处、债务处、产业发展处、粮食贸易处、会计处、水利基金办。代管:老干部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综合处。分管: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债务管理服务中心、财政科研所、财会人员教育中心、会计考试中心。代管:核算(支付)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