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发生后,我局迅速行动,采取三项举措,开通“绿色通道”,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活动的精准性、时效性。
一是实施便利化采购。及时转发省财政厅相关文件,为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与疫情防控相关的项目,开通政府采购“绿色通道”,按照便利化采购的有关要求,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通过政采单位及县区采购微信工作群,将政策内容逐人进行再通知、再传达,确保疫情防控采购政策第一时间落地见效。
二是优化维权渠道。因疫情防控要求,暂停政府采购投诉的现场受理、调查取证、质证等工作,为维权企业开设电子邮箱投诉渠道,设置咨询专线、办理专岗,并及时调度尚未结案的投诉案件,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下,依法妥善处置矛盾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三是积极主动作为。梳理反馈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便利化有关政策措施。积极通过微信群与各采购预算单位联络,并设置专人、专线,解读政策、解疑释惑、解决问题,满足疫情防控采购需求。设置专人妥善处置采购资金支付申请,保障各项采购活动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