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不同视同继续教育的条件,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评估师、税务师等考试,并通过一科考试的需提供资料:
(1)到《全国会计评价网》打印当年考试成绩单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张。
2、参加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会计类(各类会计专业、财务管理、审计专业)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学位教育的在校学生需要提供资料:
(1)学生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张;
(3)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
3、符合男60周岁、女55周岁会计人员提供资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张。
4、其他符合视同通过需提供资料:
(1)相关资料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