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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医疗保障政策为残疾军人谋福祉解难题

时间:2021-07-09 14:34来源:长春市财政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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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以实际行动献礼建党100周年,长春市财政局深入研究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政策,积极协调、主动推进,调整下发了《关于做好市直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重点从两方面对市直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政策进行了调整。一是将原单独设立医疗救助基金保障残疾军人医疗待遇,调整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医疗救助三道保障屏障,极大增强了资金保障能力;二是将原市中心医院一所定点医院调整为由残疾军人自愿从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中,分别选择一所省级、市级、区级和社区医疗机构作为个人定点医疗机构,充分满足了残疾军人的就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