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我局拟定了长春市的《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19年5月10日前反馈至长春市财政局金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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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长春市财政局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