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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长春市公安局2019年度新入职公务员工资补发问题
尊敬的市财政局领导:
  您好,我是2019年度市公安局新入职公务员,由于一些客观的原因,我们从2019年9月至2020年7月的工资未能按月发放,由于我是外地考生,在本市没有住房,所以每月都要租房,我母亲于2019年10月份被诊断为乳腺癌,为负担母亲治疗所需要的医疗费用,家庭已不堪重负,还需要负担我的生活费,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希望领导能酌情考虑我的家庭状况,及时补发我们的工资
2020-08-14 19:24:25

网友您好:收到您关于《长春市公安局2019年度新入职公务员工资补发问题》留言后,我局组织相关业务处室进行了认真研究。市公安局作为市级预算单位,人员经费统一由市财政保障,近年来,我局积极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努力提高干警待遇,解决干警的后顾之忧。对公安干警的工资、奖金、民警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值勤津贴,协警员工资等都予以全额保障。关于您在留言中提到的市公安局2019年度新入职公务员工资,我局已在2019各单位年底增支中予以保障,并已全额拨付到市公安局。经与市公安局了解,这部门分人的入职手续已办完,补发工资也已核算完毕,现正报送相关部门审批,待审批结束后发放。非常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注,请继续予以支持,多提宝贵意见。

 

         回复单位:长春市财政局
2020-08-18 08:0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