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询问就业局小额创业贷款 | |
现在由于财政局问题,小额贷款一直没进展,希望抓紧落实,确实服务广大群众,谢谢 2020-08-06 17:31:49 | |
您好!经了解,您于2020年5月与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邮储银行签订贷款协议,截至目前银行未放款。我局相关业务处室经与您沟通,并做出了政策解释,您已了解。
一是按照相关规定,财政部门负责做好创业担保基金、财政贴息的拨付管理工作,根据市就业局提报的资金使用申请,两笔资金已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二是2020年7月27日,市人社局、市就业局分别向市财政局提报了《关于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1:10放大发放贷款的请示》(长人社办[2020]67号)和《关于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1:10放大发放贷款的请示》(长就[2020]15号),7月29日我局即正式反馈回复意见,此事项不属于财政审批范围,请市就业局与经办银行协商落实国家、省创业担保相关政策。此事项不存在财政部门未履职尽责的问题。 您的问题需向市就业局及经办银行进一步沟通解决,感谢您的宝贵意见。
回复单位:长春市财政局
2020-08-10 15:23: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