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政府采购法相关问题咨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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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五)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问如保险公司三年内分公司/总公司受过行政处罚总公司/分公司是否可以参加招投标问题 2020-05-22 09:5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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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记录”、能否参加招投标活动,要根据具体行政处罚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 回复单位:长春市财政局 2020-05-26 08:51:44 |